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 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18-04-17

各科室:

为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现就建立健全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要求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医院中心任务,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点,大力加强基层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实现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工作得到促进、党员群众满意的目标,为加快建设一流精神卫生中心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

1. 贯彻执行市卫计委党委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方向,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支部的决定、指示,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及时向党支部和党员通报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通过支部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坚持和完善请示报告制度,本单位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突发重要情况要及时向院党支部请示报告。围绕中心任务,研究制定本单位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 加强本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和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谋划运作、执行落实、科学管理、推动发展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党政领导班子每位成员的作用,支持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维护班子团结,形成整体合力。加强支部领导班子建设,健全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加强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后备干部培养工作。

3.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和引领全院职工。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和医德医风建设,引导职工做到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4.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经常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内容和要求,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加强薄弱党支部的整改。指导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在优秀中青年骨干等中发展党员力度,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重视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对党务工作干部的培训和指导。

5. 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立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关心支持青年职工成长,做好离退休老同志工作,帮助有困难的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的归属感。重视和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6.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督促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精神,认真执行医院有关规定,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加强对本单位干部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提醒、早纠正,对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

7. 推动民主办。支持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作用。领导和支持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实行党务公开,推动院务公开,畅通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渠道。

三、检查考核

1. 日常检查。党支部结合日常工作部署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督促整改;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或特别突出的问题,要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进行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各科室引起重视、抓紧整改。

2. 巡视检查。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院内巡视的重要内容。要听取各科室抓党建和其他方面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有关会议记录,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建议等。

3. 述职评议。每半年支部书记代表支部领导班子述职要重点报告抓党建工作的情况,同时要报告个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党员和群众评议。

4. 考核评价。把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支部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四、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党支部书记对单位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在分管领域负直接领导责任,党建办公室具体抓落实,建立和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党员干部,应当追究责任。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对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中共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党支部委员会

201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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