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关于李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18-09-03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关于李鹏等同志任免职通知

各科室、各部门、后勤服务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鹏同志    任心理六科临时主任,享受科室临时主任待遇;

刘宇荣同志    暂代心理检测治疗中心临时主任,暂代期至王虹同志归岗结束,暂代期内享受科室临时主任待遇;

张文轩同志    免心理六科临时主任职务;

 虹同志    保留心理检测治疗中心临时主任职务,离岗期间不享受科室临时主任待遇;

同时,心理四科医师薛月花同志调整至心理六科工作;

以上决定自9月1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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