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应急物资、消防器材库房改造、围栏、院墙零星维修工程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19-09-29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应急物资、消防器材库房改造、围栏、院墙零星维修工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应急物资、消防器材库房改造、围栏、院墙零星维修工程

2、项目地点: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3、项目内容: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应急物资、消防器材库房改造、围栏、院墙零星维修工程。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资金来源:自筹。

6、计划工期:31日历天。

二、工程质量、控制预算价、工程总价

1、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要求质保1年,中间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施工方必须在收到通知3个小时内无偿提供维修,产生的维修材料及费用均由施工方无偿负责。

2、控制预算价:此工程整体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29.5万元。

3、工程总价:最终总价已审计决算为主

三、施工安全

施工过程需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问题均由施工方承担,与招标方无关。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营业执照范围内具备建筑资质的企业。

五、报名要求及相关说明

1、报名方式:将需提交资料(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联系电话)发到邮箱1205355817@qq.com。

2、报名时间:

2019年9月30日9:00-2019年10月9日17:30

3、报名地点: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总务科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

4、开标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程量表由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提供,投标人应在报名日期内提供报价单及设计施工方案。

注:开标时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份(依次按照报价单、设计施工方案、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其他证明资料顺序装订成册),并现场审核原件。

5、投标人应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对招标标的现场进行查看测算后提供设计施工方案。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分别按相关规定执行。

8、竞价模式:综合评标法。

9、垃圾清运及材料搬运和税金由施工方自行负担,施工过程中对屋内现有设备等须进行保护,如有损坏等须赔偿并恢复原样。

六、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经审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中标款项审计价款的70﹪,6个月后付中标款项审计价款的20%(即审计价款的90%减除之前所付中标价款的70%后所余款),质保1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审定价的10%余款(无息)。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2、获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三点

地点:门诊楼三楼会议室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八、其他相关事宜

1、本次发布公告的媒介: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

2、联系方式

人: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

人:高平   话:18747785560

附件: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模板

    附件: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应急物资及消防器材库房改造及围栏院墙零星工程(1).xls

    附件: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应急物资及消防器材库房改造及围栏院墙零星工程电气(1).xls
    附件: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应急物资及消防器材库房改造及围栏院墙零星工程土方(1).xls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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