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接受社会捐赠的公示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20-04-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法律法规和卫健系统接受社会捐赠相关政策,在爱心企业提出自愿无偿捐赠意愿后,经医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截止2月27日,接受以下捐赠:

  1. 艾高希公司捐赠负离子康健仪5台,价值5万元;

  2. 隆鋒(北京)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刘静捐赠测温安检门价值4.5万元

  3. 内蒙古综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王俊峰捐赠防护服75套;

  4. 蒙牛集团捐赠奶制品500件,合计金额23298元;

  5. 中国银行鄂尔多斯市分行、中银保险鄂尔多斯市中心支公司为医院抗击疫情期间242名工作人员捐赠总保额1000万元保险;

  6. 国药控股鄂尔多斯有限公司捐赠2箱盐酸氨溴索片,共600盒;

  7. 德日素商贸有限公司捐赠矿泉水1000件;

  8. 江苏恩华药业捐赠口罩500个;

  9. 江苏豪森药业捐赠口罩50个;

  10. 律康药业鄂尔多斯市代理商捐赠口罩200个

    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拔打电话:0477-8128900,联系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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