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关于儿童青少年心理卫生中心物资招标公告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儿童青少年心理卫生中心物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具体要求
1.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
2.质保期:1年
3.付款方式:需方在家具安装使用正常后,支付总货款的90%,使用一年后支付剩余10%。
4.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采购目录、数量、要求、控制价等详见附件。
二、投标资质及报名要求
(一)招标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上述表格里家具、家电、运动器材等产品的销售资质。
2.投标人必须是可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上交易的公司。
3.报名时携带公章,应提供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的提供委托代理书(见附件模板)(详见附件)。
3.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财购[2016]1336号)文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二)投标要求及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开标时携带公章;
2.投标单位应按附件投标格式要求,将所有要求资质编制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统一使用A4规格书写、打印,提供封面,并编写目录,页码必须连续(不能打印的材料可手写页码)。投标文件装订应采用胶订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不可采用活页纸装订。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开标时供应商需将投标所需资料胶印2份(一正二副),并密封携带。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若提供虚假材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日至4月8日上午12:00截止(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地点:东胜区罕台镇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7—8128900
四、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4月8日下午14:30
地点:东胜区罕台镇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旧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评标办法及程序
1.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本次投标共一次报价,即投标文件里的报价。)。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
2.报名产品不满足技术要求的、报价高于预算的、资质不全的,均取消报名资格。
附件2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儿童青少年心理卫生中心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