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人民医院二部(鄂尔多斯东胜医院)划转市第四人民医院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情况简述
拟决策事项名称:《东胜区人民医院二部(鄂尔多斯东胜医院)划转市第四人民医院事项》
拟决策事项实施主体: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拟决策事项制定背景及主要内容: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卫生服务年》等文件要求,《“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要“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推动优质资源扩容下沉”的目标任务,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要求,闲置公立医疗资产应优先调配至急需领域,避免资源浪费。拟将东胜区人民医院二部(鄂尔多斯东胜医院)划转市第四人民医院,划拨后可高效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降低财政投入成本,缩短建设周期,高效提升我市精神疾病防治能力,缓解“看病难、住院难”问题。
二、稳评工作内容及基本程序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在前期调研、征求意见、集中论证基础上,围绕《东胜区人民医院二部(鄂尔多斯东胜医院)划转市第四人民医院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主要风险源,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您对《东胜区人民医院二部(鄂尔多斯东胜医院)划转市第四人民医院事项》的支持态度?
2. 您对《东胜区人民医院二部(鄂尔多斯东胜医院)划转市第四人民医院事项》的意见或建议?
3. 您认为《东胜区人民医院二部(鄂尔多斯东胜医院)划转市第四人民医院事项》对高效整合资源,提升我市精神疾病防治能力的作用?
4.您认为实施《东胜区人民医院二部(鄂尔多斯东胜医院)划转市第四人民医院事项》可能引发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高平
联系电话:15049885666
工作邮箱:277917218@qq.com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31日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