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相关内容宣传暨户外大屏媒体宣传与楼宇媒体宣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FTZB-2025-043-1)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一、采购条件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关于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相关内容宣传暨户外大屏媒体宣传与楼宇媒体宣传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预算资金:204000.00元,采购人为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相关内容宣传暨户外大屏媒体宣传与楼宇媒体宣传项目(二次)2、项目编号:FTZB-2025-043-13、采购内容:精神卫生相关内容宣传暨户外大屏媒体宣传与楼宇媒体宣传(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4、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包段,本项目可兼投兼中。包号 包段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采购预算1 包件一户外大屏媒体宣传精神卫生相关内容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102000.00元2 包件二 楼宇媒体宣传精神卫生相关内容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102000.00元5、服务期:3个月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报名及获取文件方式:将报名材料按下列顺序加盖公章后扫描成彩色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522500024@qq.com,要求以“公司名称(全称)+标段名称+标段编号”为邮件主题并在邮件中留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资格合格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7日9时30分至2025年10月23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报名须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4.报名资料正文部分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15时00分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七、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八、联系方式采购人: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8747785560
采购代理机构:鄂尔多斯市峰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5540365077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