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关于确定侯琼、刘艳霞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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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8-05-03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机关党委备案同意,将侯琼、刘艳霞2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侯琼,女、汉族、大学本科,1985年12月12日出生,2009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第四人民医院总会计师。该同志于2015年7月3日提出入党申请,2015年12月7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巴音孟克、周敏。
刘艳霞,女,汉族,大学本科,1978年07月15日出生,2007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第四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该同志于2015年7月3日提出入党申请,2015年12月7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额尔德尼达来、王虹。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2名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18年5月3日讨论同意被列为发展对象并报上级机关党委备案。
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9日,共7天。公示期间,广大党员、群众监督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第四人民医院党支部反映情况。党支部将组织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联系电话:0477-8128900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