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关于印发2018年度评优选先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四医发〔2019〕1号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关于
印发2018年度评优选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2018年度评优选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执行。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9年1月8日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2018年度
评优选先实施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倡我院积极向上的工作风气,有效激励工作表现优秀的职工,树立先锋模范,从而促进我院又快又好蓬勃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二、奖项设置
(一)事业编职工
优秀工作者3名
(二)控制编及劳务派遣职工
1、优秀管理者10名
2、优秀医师4名
3、优秀护士长1名
4、先进工作者8名
5、护理之星5名
三、评选小组成员
(一)事业编职工评选
评选小组成员为事业编职工、院委会成员、党支部成员及职工代表(5名)。
(二)控制编及劳务派遣职工评选
组 长:孙利东
副组长:林茂光、张丽、额尔德尼达来、巴音孟克、候琼
纪检书记:白东浩
组 员:随机抽调8人
四、参加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参加评选对象:全院职工
(二)参加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未受到医院处罚或通报批评。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无较大工作失误。
3.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4.热爱医院,爱岗敬业,与同事相处融洽,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在 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在院工作时间满一年。
五、评选办法
此次评选按照工作实际出发,以“民主、公平、公开”考核原则为主,直属领导推荐为辅相结合的办法。
六、评选细则
评选工作由人事科牵头组织,并成立评选小组。具体如下:
(一)优秀工作者
参评职工为事业编人员,通过评选小组无记名投票产生。
(二)优秀管理者
评选结果由科室内部民主评分及评选小组评分组成,最终成绩=民主测评成绩*10%+评选小组评分*90%,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选取10名。
(三)优秀医师
评选结果由评选小组评分产生,经评选小组评分取平均分后,按照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选取4名优秀医师。
(四)优秀护士长
评选结果由评选小组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1名优秀护士长。
(五)先进工作者
医技、医辅、行政、后勤各科室报送先进候选人1名(科室科员人数超过7人,报送先进候选人2名),由候选人填写《先进工作者申报表》,经评选小组无记名投票产生8名先进工作者。
(六)护理之星
由各病区护士长根据护士工作表现在本科室内选取一名护理之星报送至人事科,共计5名护理之星。
七、评选时间
推荐材料报送时间:各科室于2019年1月8日12:00前将材料报送至人事科。
评选小组评选时间:2019年1月9日上午9:00。
八、注意事项
禁止出现乱报候选人名单、乱投票现象,一经发现,当事人取消评优选先资格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