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地基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污水处理设备地基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地基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2、项目地点: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东胜区罕台镇)。
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方案。
4、资金来源:自筹。
5、计划工期:31日历天。
二、工程质量
1、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要求质保1年,中间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施工方必须在收到通知3个小时内无偿提供维修,产生的维修材料及费用均由施工方无偿负责。
三、报价要求:
1、招标控制价为大写:拾陆万捌仟肆佰陆拾陆元整,小写:168466.00元。
2、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的规定及要求行报价(报价格式含清单计价表、单价组成分析表、材料价格表),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高于招标控制价,凡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将做否决其投标处理。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金额四舍五入取整数精确到元。
3、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综合单价及合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接受。对于没有填入综合单价及合价的项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中。不同单项工程及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相同项目(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相同)的报价应统一,如有差异,按最低一个报价进行结算。
4、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综合单价及合价,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
5、报价方式:总价。
6、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7、合同类型:据实结算
四、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承包人承担的风险:承包人应承担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费的风险;
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执行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调整内容包括:
⑴法律、法规变化调整,执行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文件。
⑵材料价格涨幅及机械费涨幅不进行调整。
⑶工程变更(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⑷工程量清单漏项、项目特征不符合。
⑸工程量偏差。
⑹不可抗力。
五、施工安全
施工过程需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问题均由施工方承担,与招标方无关。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营业执照范围内具备建筑、土建及市政资质的企业。
七、报名要求及相关说明
1、报名方式:将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联系电话)发到邮箱601749489@qq.com。
2、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23日9:00-2019年10月25日17:00
3、报名地点: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总务科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
4、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程量清单由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提供,投标人应在报名日期内提供报价单及施工方案。
注: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份(依次按照报价单、施工方案、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其他证明资料顺序装订成册),并现场审核原件。
注:投标方需于2019年10月28日上午九点提交投标资料原件到门诊楼三楼会议室进行统一现场审核。
5、投标人应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对招标标的现场进行查看测算后提供施工方案。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分别按相关规定执行。
8、竞价模式:综合评标法。
9、垃圾清运及材料搬运和税金由施工方自行负担,施工过程中对屋内现有设备等须进行保护,如有损坏等须赔偿并恢复原样。
八、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经审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中标款项审计价款的60﹪,6个月后付中标款项审计价款的30%(即审计价款的90%减除之前所付中标价款的60%后所余款),质保1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审定价的10%余款(无息)。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2、获取时间及地点:2019年10月23日,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东胜区罕台镇)。
3、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核前置。
十、其他相关事宜
1、本次发布公告的媒介: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
2、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
联系人:高平 电话:18747785560
附件:污水治理工程.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