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复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作者:招采办  来源:招采办  添加时间:2026-06-23

项目编号:ESDSYY-202606-XJ-XS-04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组织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复评)项目。欢迎符合业务能力的服务机构投标。

一、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复评)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服务预算为9.5万元/年。

三、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

本次采购为电子病历系统、互联网医院系统两项3级系统的年度复评服务及其他对外服务系统的渗透测试安全服务内容具体如下:

1.按照等保三级标准,对系统进行周期性安全测评、漏洞扫描、风险评估及整改指导。

2.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复评报告及等保证书,确保系统通过主管部门备案审核。

3.提供年度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技术支持。

4.年度安全服务期内,针对医院自建、自行运维管理的对外业务信息系统,提供全套渗透测试安全服务,包含:漏洞扫描、模拟攻击性渗透检测、出具安全评估报告,以及系统完成安全整改后的复测验证技术支撑工作。

(三)保密要求

投标机构必须承诺对本项目文件以及我院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文档、有关工作秘密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我院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签订相关保密协议。

四、供应商需提供材料及资格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等有关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自20256月至20265月期间任意三个月的增值税纳税证明(包括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的证明)、新成立的且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提供(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六)授权代表人自20256月至20265月期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依法免缴社保费的相关证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截图并盖公章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一)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异地测评机构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的要求,在地盟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并提供证明文件;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组成人员中至少一人需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师高级师证书(高级)且具备电子数据鉴定类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3.测评机构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五、报名时间、地点、接收人

(一)报名时间

20266月24-20266月26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330分-5时,节假日除外)

(二)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6月2910

(三)地点: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罕台部)旧行政楼二楼招采办

(四)接收人:

呼女士,联系电话:15704911814

七、投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以下所有资料严格按顺序进行胶装,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1份。并以密封形式,信封粘贴处加盖红色公章、骑缝章)

1、报价单原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的内容(详见第条)。

3、保密协议

4、服务方案

八、询价规则

低价中标法: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单位。

中标方为甲方提交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级测评报告(电子版),被测评单位收到后的30个工作日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确认验收合格,乙方提交给甲方最终测评报告和测评证书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

、附件:

1.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复评)项目报价单

            报价单(1).docx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书(1).docx

3.保密协议

           3.保密协议(1).docx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66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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