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精神卫生工作会议场地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就鄂尔多斯市精神卫生工作会议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精神卫生工作培训会议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3.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4.联系方式:呼女士 15704911814
5.采购预算:人民币68500元(大写:陆万捌仟捌佰元整),参会人员150余人,其中包括场地费、住宿费、餐饮费、话筒、音响、大屏等设备及其他现场服务费用,超出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6.采购需求:提供鄂尔多斯市精神卫生工作培训会议相关服务,包括符合要求的会议场地、住宿、餐饮服务、会场设备、会议现场人员保障等,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7.会议相关信息:
会议名称:鄂尔多斯市精神卫生工作培训会议
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会议时间:2026年5月 任选一天(具体日期由采购单位确定)
参会人数:预计150余人
8.服务期限:培训会议举办2天(含前一天报到、前期场地布置、设备调试及后期清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 ☑否
10.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转包:□是 ☑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内容应明确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技术人员及相关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1.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三个工作日内,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截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2. 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公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入围酒店(提供入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入围名单可参考鄂尔多斯市财政局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名单中东胜区相关酒店);
2.2、供应商具备承接150人及以上规模会议的服务能力,拥有符合要求的会议培训场地及相关设备;
2.3、供应商具备餐饮服务相关资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近一年内无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线上获取
2.1现场获取:供应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入围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教学楼2楼采购办领取磋商文件。
2.2线上获取:供应商需将上述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鄂尔多斯市精神卫生工作会议服务项目+供应商名称+文件获取”,采购单位审核通过后,将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预留邮箱,供应商自行下载。
3.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0]元。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8日(10:00),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递交地点: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教学楼2楼采购办
3.递交要求: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1份),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未提交相关资质文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6年4月28日(10:00),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2.磋商地点: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教学楼2楼会议室,与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一致。
3.供应商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准时参加磋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若为授权委托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磋商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磋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禁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尤其是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实质性要求,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取消其磋商资格。
3.若对本磋商文件有疑问,应在规定的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呼女士 15704911814
地址:东胜区罕台镇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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