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精神医疗、心理咨询治疗、科研、精神康复、心理危机干预、精神残疾鉴定、护理保健服务和康复指导。
(三)负责重性精神疾病监测管理、效果评估、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开展精神卫生健康教育。
(四)负责对医疗机构精神卫生的技术支持、业务指导工作。
(五)参与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中受害人员的心理干预、疏导工作。
(六)承担精神疾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及分析工作。
(七)完成上级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党政管理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宣传、信息、联络,来信来访、综合协调、车辆调度等工作等工作。
2.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医疗和护理质量管理、精神疾病预防、病历院控、医疗纠纷处理、院感、科研、继续教育等工作。
3.财务科:负责医院财务核算、管理、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报送各类报表、做好统计等工作。
4.总务科:负责医院后勤保障、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等工作。
5.药剂科:负责医疗设备采购、药品耗材采购、药库、药房等工作。
6.人事科:负责医院内部人事管理、档案管理、绩效考核和人力资源配置管理。
党群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业务和医技科室。
医院临床业务科室和医技科室,根据业务工作实际需要设置,设精神科门诊、睡眠医学科门诊、心理咨询门诊、心理CT室、心理治疗、彩超室、脑电图室,化验室、临床心理科、老年精神科、中医精神科、蒙医精神科、青少年心理科、睡眠医学科等,开展药物治疗、物理治疗及心理治疗,负责各种精神病防治、精神心理疾病、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和规范化管理、流行病学调查、重性贫困精神疾病的救治救助等工作,为患者提供专业的诊疗护理服务和康复指导。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财政收入预算合计350.38万元,收入决算合计3,278.09万元,年初财政预算收入与决算收入差额-2,927.7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835.58%。其中,财政拨款预决算差异率-240.08%;支出预算合计350.38万元支出决算合计2,811.03万元,与预算数差额2,460.6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702.28%。主要原因是2017年8月新增136名政府购买人员,后追加了政府购买人员的工资预算,同时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324.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278.0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6.15万元;支出总计3,324.2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330.4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2.7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66.10万元,增长25.10%;支出总计增加666.10万元,增长25.10%。主要原因:一是门诊量增加,患者增加,使得医疗收入增加;二是由于医院业务量的扩大、人员的增加,相应人员经费以及相关支出,经营所需购置资产都有所增加,因此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278.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1.57万元,占36.30%;事业收入2,084.55万元,占63.60%;其他收入1.96万元,占0.1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81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2.30万元,占91.50%;项目支出238.73万元,占8.5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37.7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6.15万元;支出总计1,237.7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82.7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670.09万元,增长118.10%;支出增加670.09万元,增长118.10%。主要原因:一是我院新增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拨款收入;二是增加重大公共卫生重精筛查费用;三是支出的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加大。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5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6.28万元,占29.00%;项目支出236.92万元,占22.5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6.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6.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及其他工资和福利的支出,较上年增加433.9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我院新增政府购买人员,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44.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含有取暖费,本年将取暖费放入项目支出中,基本支出中没有公用经费。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车均运维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财政拨款,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2.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61万元,比2016年减少132.30万元,降低40.70%,主要原因是:本年我院购买大型医疗设备较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2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院更换信息系统。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比2016年增加1.00辆,主要原因是: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主要是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用于X线的影像诊断,为患者检查疾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用于检测、分析生命化学物质的仪器,给临床上对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健康状态提供信息依据;双位成对磁刺激系统2台,用于促进患者脑电活动的有序化,使紊乱的脑功能和神经系统得到调整和复苏;肌电诱发电位仪用于确定周围神经肌肉系统和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状态及可疑病变,检出亚临床病灶,对病损精确定位;血药浓度测定仪是以药代动力学原理为指导,分析测定药物在血液中的浓度,用以评价疗效或确定给药方案,使给药方案个体化,以提高药物治疗水平,达到临床安全、有效、合理的用药。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主要是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和无限减压放松系统,比2016年增加1.00台(套),主要原因是无限音乐减压放松系统有助于消除患者心理、社会因素所造成的紧张、焦虑、忧郁、恐怖等不良心理状态,提高应激能力。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度尚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春霞 联系电话:0477-8128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