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档案整理招标公告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对2025年人事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及数字档案室建设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详细内容请见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DSYY-202502-ZB-JZXCS-02
2、项目名称:人事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及数字档案室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169000.00元
4、最高限价:169000.00元
5、采购需求:人事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及数字档案室建设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和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 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时间: 2025年02月18日 至 2025年02月25日 ,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3.方式:线上获取
4.下载附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2月26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2月26日 10时00分
2.地点: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旧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3.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现场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东胜区罕台镇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招采办:王女士 15048733327
项目负责人:鲁女士 18504872666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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