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关于开展精神科优质护理下基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关于开展精神科优质护理下基层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工作内涵,夯实基础,巩固成果,提高服务水平,为基层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无缝隙、连续性、安全性、满意的护理服务,从而使诊疗更加安全,就诊更加便利,沟通更加有效,体验更加舒适,满足精神障碍患者就医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精神科优质护理下基层活动,为社区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提供精神科优质护理、心理护理服务,加强点对点指导,协助促进精神卫生筛查、护理辅助工作有效开展,各项指标均要达到《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科优质护理工作规范》要求标准。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精神科优质护理下基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1.人员构成
组 长:孙利东 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书记
副组长:林茂光 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
额尔德尼达来 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
2.工作职责
(1)在市卫生计生委领导下,负责统一领导精神科优质护理下基层服务工作。
(2)研究决定在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
(3)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检查考核。
(二)精神科优质护理下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精神科优质护理下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护理部,人员构成如下:
主 任:刘艳霞
成 员:
(1)鄂托克旗、东胜区:宋亮、赵亮、白娜、翟雨、张爱、李敏、刘晶、郭佳、苏日嘎、牛晓雪、石凤岩、张茫茫、邢四强、尚雪琴、尹宇浩
(2)鄂托克前旗、伊金霍洛旗:李鹏、徐静、王婷、王旭、杨娜、郭瑞、李淑娟、李佳乐、孙文翠、张燕如、郝慧玲、范艳艳、冀慧丰、高智慧、布和朝鲁
(3)准格尔旗:贾美芳、郭雨、白茹、贾静、郭成美、聂美芳、张改凤
(4)达拉特旗:陈义、张丽娜、祁婧、贾娜、李彬、王占、康跃、刘博洋、贾昕亮、张淑婷、宣海霞、杨学爱、王吉瑞、赵亚丽、马子倩、
(5)杭锦旗、乌审旗:赵鹏、王亚坤、王颖、杨扬、张露、冯帅、高倩、刘文娟、陈文静、郝娇娇、范新峰、王婷婷、杨雪霏、石振艳、屈宇瑞、白慧娟
2.工作职责
(1)负责协助社区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开展患者筛查与诊断,对排查发现的疑似患者进行登记在册。
(2)负责协助医师进行突发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给予社区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随访工作技术指导和档案管理指导。
(4)负责指导社区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给患者制定护理评估,护理计划和实施及讨论方案,并根据患者病情变化随时进行调整。
(5)负责协助社区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开展健康宣教工作、精神卫生健康宣教工作及在精神科医师的医嘱指导下给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家庭护理教育,开展健康大讲堂,健康教育讲座,家庭护理培训等健康宣教活动。
(6)指定包片护士帮扶基层护理人员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护理签约服务,为患者提供规范的护理康复治疗和心理健康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精神科优质护理下基层活动,各科室要充分认识这一活动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要落实具体责任,明确分工职责,责成专人负责,建立并严格实行责任制管理。
二是加强护理培训,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精神障碍患者优质护理》要求,全面提升职业素养,加强基础理论知识的培训,使护理人员综合素质及专业能力得到提高;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培训,强化基础护理并保证质量;加强护理专业技术操作培训,按要求完成技能操作的培训和考核,牢固掌握护理基本技能,夯实基本功底,提升护理技能操作水平;加强护士礼仪规范学习,注重仪表、仪容、仪态等方面的规范和程序,从而提高护理服务。
三是加强督导评估,定期对服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将检查督导结果留存档案,确保服务覆盖率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8年9月3日